上海有一家没有店招也没有菜单的小面馆,在墙上贴了几张红色的字条之后就上了热搜。 本店面条价格较高,请酌情消费、不要让当地的中年妇女来下单、吃饭的时候不能玩手机,给差评的人我们可以约出来当面对质……这样的言论被拍摄下来之后,在网上流传开来,一天之内点击率就达到了三亿以上。 有人认为这家店很有趣味性,老板敢于说实话,并不讨好所有的顾客。还有人认为这并不是个性问题,而是在于对消费者的公然侮辱上。引起最大争论的就是“拒绝给当地中年女性下单”的那句话了。 开店当然也可以有自己的一套规矩。例如限量发售、先到先得、超出营业时间不再接受订单等,消费者都会予以理解和配合。但是经营规则与身份筛选是两回事。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,经营者不得因为消费者的性别、年龄、地域等不同而给予其不平等的待遇。也就是说你能够控制人数和消费的方式,但是不能因为某个人是某个群体的人就拒绝提供服务。 这就是为什么有人看了这张纸条之后会感觉很不爽的原因。它的对象并不是消费者的购买行为,而是一些人所具有的身份。即使店主曾经遇到过难以相处的顾客,也不能把个人的经历泛化为对整个群体的排斥。 更加令人不解的是,老板把自身描述为“因为收到差评而无法忍受”,但是面对的方式并不是改变口味、提高服务质量或者是暂时歇业几天,而是以“可怜可悲”的理由来回答顾客,并且还要与差评人进行理论上的争论。 是情绪失控了,还是故意引起注意呢?别人很难下结论。但是可以肯定的是,这样的表述没有解决经营的问题,并且使更多的人去关注店家的态度。 有人拿日本的一些拉面店来做对比。有的店铺会控制客流量、拒绝议价、规定就餐方式等。但是它们一般都会把规则说明白,比如说当日限量、卖完为止、要排长队,并不会用侮辱性的词语来针对某种类型的顾客。 规则很严明,并不是说说话就很难听。拒绝讨好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便侮辱他人了。 类似这样的店铺并不仅仅只有一家。北京有的咖啡厅会把“不要小费就出去左边走”写在墙上,杭州有些茶楼也会用“带着孩子的人不要进来”的牌子来提醒顾客。告示一般不是用来做内部管理的,而是为了拍照片然后发到网上去。内容越是矛盾,就越容易得到转发;商家越是离谱,就越容易成为年轻人的打卡对象。 因此有的商家就把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当作自己的经营手段了。顾客来了没,并不怎么要紧,先制造点争端再说。 短期之内这样做是有效的。有了流量、探店之后,店铺就被人知道了。但是流量并不等同于生意,更不能保证有好的口碑。有关平台的数据曾经表明,在挂出“不欢迎某种人”的告示之后,该店铺收到的差评要比一般的店铺多很多,并且回头客的比例也只占到了8%左右。 顾客愿意来一次,并不意味着会再来第二次。很多消费者都是抱着好奇心进去购物,在消费完之后就离开了。这家店能否长久地存在下去,并不是看它在网上有多少浏览量的问题。 成都的一家书店曾经因为在付款方式上存在争议而在2023年引起过争论。开始的时候它不接受现金,被举报之后就改成只接受现金了,并且还告诉用手机支付的人要去附近的商家那里。该方法也存在争议,但是它的规则比较清楚,并没有把顾客描述为“不合格”或“烦人”。 这就是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。商家可以自己选择经营模式,并且能够接受顾客不满意的状况。顾客付款之后仍然有权利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。服务业不能只有赞美之词,所有的负面评价都不能简单地认为是客户的故意为之,也不能因为无法忍受批评而采取激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。 中国的餐饮业从业者很辛苦,老板的压力也存在。但是辛苦不能成为不尊重顾客的理由,压力也不应该变成对消费者的一种侮辱。顾客不需要为了店主辛劳而说一些好听的话。 真正的有实力的店铺,并不需要用一些醒目的标语来表明自己的与众不同。它也可以没有热情,可以保持一定的距离感,并且可以直接告诉顾客“不能接受某些东西”。但是这些规定应该针对人的行为而不能是针对性别的、年龄段或者地域的。 一条红色的小纸条可以引起热搜,但是代替不了产品和服 务。把冒犯包装成个性也许能得到一些关注,但是能否留住客户,则要看食物是否好吃、规则是不是合理、说话是否有分寸了。 特别